SEC. 1262. PREVENTING CIRCUMVENTION BY 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 IN THIRD-PARTY COUNTRIES
这一条的锋芒不仅仅在条文细节,而在标题本身。它不是风险提示,而是定性判断 + 执法宣告:中共军事相关实体正在通过第三国“借壳绕道”,美国要做的是阻断。
一、标题即结论:不是假设,而是认定
在美国立法语言中,“Preventing Circumvention(防止规避)”是一个强烈的执法用语,含义是:
规避行为已经存在;
不是偶发,而是系统性结构设计;
立法目的不是研究,而是切断路径。
把它与“Third-Party Countries(第三国)”放在同一标题里,等于公开宣告:
规避不是发生在中国境内,而是发生在国际资本与贸易网络中。
二、条文做了什么?——把“控制”、“代理”写成法律语言
本条通过修改既有法条(2021 NDAA 第1260H条),把“中共军事公司”的判定标准扩展为:
只要实体在任何形式上:
被直接或间接拥有;
被控制或受益所有;
与之关联;
或以官方 / 非官方身份充当代理;
无论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都纳入。
这是典型的**“反白手套”立法结构**:
不看注册地;
不看股权表面比例;
不看是否穿着“商业外衣”。
看的是:谁最终指挥、谁最终受益、谁能下命令。
三、被点名的“控制源”意味着什么
条文列出的对象,并非随意罗列,而是构成了一条完整的党—政—军—产链条:
PLA(解放军):最终军事指挥权;
准军事 / 警察 / 执法 / 边防:内部安全与对外执法延伸,法案里写的 “police / law enforcement / security forces”,不是只指拿枪抓小偷的警察。在中共体系里,这一条直接覆盖城管、维稳执法队、综合执法局、广电出版局、网信办等“行政暴力部门”。换句话说:中国老百姓最痛恨、最直接被用来反人类的那批人,也被一锅端进了定义里;
武警:维稳、海警、关键基础设施守卫;
国安体系(含隶属中央军委的组织):情报、反情报、海外行动;
工信部:军民融合、工业与技术调配;
国资委:国家资本控制中枢;
国防科工体系:武器、航天、核与军工科研。
这不是“军工名单”,而是国家机器的控制节点图。
四、为什么“第三国”才是关键战场
如果只针对中国境内实体,问题并不复杂。
真正的风险在于:
利用第三国注册进入美元体系;
通过第三国上市 / 发债 / 融资,例如台湾、香港(在国际金融市场仍被视为独立于中国)、日本、英国、瑞士;
以合资、代持、SPV、信托方式切割表面控制;
借助“中立国 / 盟友国”的合规外观,把军民融合资产洗白为商业资产。
Sec.1262 的目标,就是把这条路彻底堵死。
五、这不是制裁清单,而是“归因规则”
需要特别注意:
本条不是新增制裁名单;
它提供的是“如何认定”的法律标准;
一旦认定成立,后续工具(制裁、市场准入、投资禁令)可以直接套用。
换句话说:
它解决的是“你算不算”的问题,而不是“罚你什么”。
六、对金融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影响
对金融机构、交易所、审计与合规部门而言,这条的含义非常直接:
不能只做形式合规(form over substance);
必须穿透到:
最终控制权;
决策影响力;
资金最终用途;
第三国身份不再是免责理由。
这意味着:
发债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
关联交易披露;
实益所有人识别;
都必须按军事—安全穿透标准重做。
七、为什么要给一年缓冲期
条文规定:生效时间为颁布一年后。
这不是放水,而是:
给市场自查、整改、退出的时间;
给盟友与第三国调整政策与立法的窗口;
给执法机构建立跨部门识别机制。
法律上的“生效时间”,不是金融世界的“起算时间”
条文写的是:
amendment shall take effect one year after enactment
这句话只解决一个问题:
👉 “什么时候具备直接、明确的法定强制力”
它不解决、也不限制以下几件事:
情报收集什么时候开始
名单整理什么时候完成
银行内部风控什么时候调整
市场预期什么时候改变
在现实世界里,真正的后果,永远早于生效日。
为什么金融体系不会等你“满一年再反应”
1️⃣ 银行是“预期驱动型动物”
大型银行最怕的不是罚款,而是三件事:
被纳入“高风险司法辖区 / 高风险对手方”
被要求追加资本金
被监管机构点名“你为什么还在敞口里?”
一旦条文通过并写得如此明确:
PLA
MSS
PAP
MIIT
SASAC
SASTIND
👉 任何与这些体系存在“潜在关联”的中共银行、政策性银行、军工融资通道,都会立刻进入内部审查清单。
不需要法律生效,内部合规已经启动。
“一年缓冲期”的真正用途是什么?
这不是给中共的“宽限期”,而是给美国及盟友体系的:
🔹 用途一:完成证据链的制度化
情报证据 → 合规证据
内部判断 → 可被审计、可被问责的文件
这一步银行必须提前完成,否则一年后就是裸奔。
🔹 用途二:迫使金融机构“自我切割”
美国立法最狠的一点在于:
它不需要马上制裁你,只要让别人不敢碰你。
这一年内,极可能发生的是:
中共银行在美元清算中的“非正式降级”
同业拆借成本上升
境外分支被要求解释历史业务
审计师开始要求更高披露
这些都是不需要生效条款就能发生的后果。
真正危险的不是“制裁”,而是“合规标签变化”
你前面说到银行资产负债表,这里正好接上。
一旦被视为:
potential military-linked financial institution
indirect enabler of PLA assets
那么会发生什么?
1️⃣ 资产端
军工相关贷款:
风险权重上调
续期难度增加
ABS:
投资人要求更高折价
部分结构直接失效
2️⃣ 负债端(这是最致命的)
吸收存款:
机构客户撤离
同业拆借:
利率上升
期限缩短
永续债 / 次级债:
海外投资人直接不碰
👉 银行不是等一年后才出问题,而是可能在这一年里“慢性失血”。
为什么立法者敢给“一年”,恰恰说明他们有把握
如果这是一个:
需要等生效才能产生影响的条文
或仅靠行政执行的条文
国会不敢给一年。
敢给一年,说明什么?
他们清楚:条文一旦通过,市场、银行、审计师、监管者会自动行动。
这是一种制度自执行型立法。
可以非常直接地说:
这一年不是“中共银行的安全期”,而是“风险逐步显性化、成本逐步上升、通道逐步收紧的过渡期”。
真正的杀伤力不在于“某一天开始禁止”,
而在于:
每一次续期
每一次再融资
每一次境外审计
每一次美元清算
都会被反复问一句:
“你确定这不构成 Sec.1262 所说的 circumvention 吗?”
八、一句话总结
Sec.1262 的真正信息只有一句:
“只要你帮中共军事体系绕道第三国,美国就不再把你当第三方。”
这不是对某一家公司的警告,而是对整个全球资本与供应链结构的重新划线。
——线已经画好,剩下的只是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