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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师回复意见:在南京大学、生物研究院(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Biology Medicine Academe)分别作出内部决议形成对于生物研究院关停的相关原则性处理意见之后(即2018年8月21日之后),生物研究院方能与集萃药康开展实质谈判筹备具体合作方案,并进一步形成了关于小鼠品系转让、资产出租、人员安置等一系列明确安排。而在此之前的2018年4月和2018年7月,集萃药康与生物研究院的后续达成的相关安排和交易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存在任何确定性安排。
集萃药康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在2018年6月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资质之前公司销售规模较小,相关生产环节委托生物研究院开展;在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资质之后,集萃药康逐步自行开展相关业务。2018年8月生物研究院决议明确关停生物研究院,集萃药康承接受让或租赁生物研究院相关小鼠品系、设备设施、人员等具有了现实可能性,业务面貌发生了重要变化。自2018年9月起,集萃药康员工数量、营业收入等明显增加。
2018年8月之后,集萃药康明确了与南京大学和生物研究院的相关安排,相继签署协议受让小鼠品系及相关知识产权、租赁生物研究院部分设备设施,同时承接部分人员等,一方面公司业务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可靠预期,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能从法律层面与南京大学和生物研究院有一个清晰划分,明确释放了支持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信号。在此之后,集萃药康方可放手加大研发投入、广泛招募各类人才、全国性布局生产基地、不断开拓客户资源,业务经营进入快速发展的崭新时期。在此基础上,青岛国药、鼎晖投资等外部投资者方可判断集萃药康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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